清华美院对外省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2008年清华美院的录取分数线

(一)艺术设计专业

1、专业成绩全国前35名: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410分”即被录取。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410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成绩的最低线:北京市:988分,辽宁省:1090。

5分,山东省:1072分,其他各省市:1044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专业成绩全国前10名、单独考试入围者: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5分”即被录取。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5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分的最低线:北京市:968分,辽宁省1034分;其他各省市:987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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