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均认可省统考成绩,未组织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也可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第二十二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无明确要求,则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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