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本。

交通大学的前身为19世纪末,盛宣怀先生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

1920年12月定名为上海交通大学。

法学教育可上溯到南洋公学于1901年举办政治特班,是中国首批开展近现代法学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

1986年上海交通大学设立了法学教研室。

1992年开办法学本科专业,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开始了法学专业教育的历史。

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2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成立法学院,先后取得了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7年7月,廖凯原基金会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总额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

2008年9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同时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1年初上海交大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点覆盖所有的二级学科。

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法学入选上海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2013年国家海洋战略与权益研究基地获批上海高校智库。

2015年获批上海市社科创新研究基地。成立企业法务研究中心。

2017年,凯原法学院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法学学科评估中获得A-,排名稳居国内法学院前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