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音乐类

注: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 分、听写30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