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注:

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2.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

3.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130101艺术史论,130102艺术管理, 1301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302戏剧学,130303电影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12影视技术。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1、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2、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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