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和变更流程在中国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负责管理的。一级建造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初始注册

1.**准备材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符合规定的照片若干张;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表。
2.**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
3.**审核**: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信息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二、变更注册
1.**变更原因**:

建造师在更换工作单位或执业范围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变更注册。
2.**准备材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变更申请表;
-新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的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原注册证书原件。
3.**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注册申请。
4.**审核**: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信息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变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发放新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三、注意事项
1.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变更注册时,原聘用单位及新聘用单位需出具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
3.变更注册应在原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
4.变更注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通过以上步骤,一级建造师可以顺利完成注册和变更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整个流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和要求,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