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除非变换执业公司单位(需已确认解除劳动合同),才重新下发新印章号,日期相应更新。具体有效期应以继续教育培训为准,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具体规定详见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中第十条、第十二条。
印章校验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
(一)执业印章按样章的规格、形式制作,并依次标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
(2)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
(3)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3.5mm;
(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
(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2.5mm;
(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
根据《建造师管理规定》,建造师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一家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正式执业必须在取得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后开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由执业人保管和使用,注册证书编号与执业印章号一致,且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