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办理资格证书变更工作单位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变更的条件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跨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二、变更的办理程序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并按申请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市内变更人员,由市级管理机构负责办理(造价员变更专用章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统一授予各市管理机构);省直单位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由省工程造价协会负责办理。

3、跨市变更人员,由原市级管理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4、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人员,持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三、其他事项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跨省调入人员还需提交造价员专用章。

2、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每半年将本市造价变更资料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备案(每年的六月、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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