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安全生产法只是规定了高危行业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非高危行业的话,需求就比较少了。
其次,就高危行业来说,也没说是百分百比例配备。比如一个单位有3个或更多安全管理人员的话,是不是只要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就可以了呢?如果这样的话,首先会导致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求量不大。而且还会完成外行管内行的情况发生。即注册安全工程师持证上岗,领导却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资格。

如果要求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门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则会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求。
从趋势上看,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求会越来越大,鉴于目前政策法规还在进一步完善中,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康庄大道还有很长时间要走!
新安法对注册安全的工程师的要求

1、根据2014年新修订通过的安全生产法是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有了新的要求。
2、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3、根据上述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是法定强制性的,其他各类单位是鼓励性质的执行。
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按规定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未按要求配备将会受到处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现状
1、注册安全工程师缺口确实很大,拿到证基本可以解决饭碗问题,目前并没有赋予什么特殊职能。
2、小企业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注册安全工程师以顾问的方式参与安全工作,担任企业的具体职务。
新安法规定危化企业和大型化工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