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配备专职安全员的规定

建筑企业对工地施工现场要按建筑面积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平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平米至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2人,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并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则按照安装总造价设置。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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