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有: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5、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8、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9、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0、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总监不能授予总监代表的有: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