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项目八大员变更人员要求

(1)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执业资格、工程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2)施工或监理企业填写《项目负责人变更登记表》并附变更原因及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工程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3)建设单位依据原招标文件、变更企业投标资料,对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执业资格、工程业绩等是否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实、审查后,并在芜湖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建设单位出具同意变更意见。

(4)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对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执业资格、工程业绩等是否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进行比对确认。

(5)申请变更材料齐全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接本项目条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项目总监无市外在建项目,且市内在建项目少于3个)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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