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造价资质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 依法行政的需要:建筑行业对造价资质的规定来源于2000年1月25日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但还未上升到法律高度。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这就意味着,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认定存在是否具备合法性的问题。

- 兑现WTO的承诺: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并申请了15年保护期。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设定客观上对外资进入造价咨询领域设置了壁垒,现在保护期已经过去了5年,因此取消造价咨询资质也是中国为了兑现WTO的承诺。

- 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深入工程领域咨询服务,积极培育具有全过程咨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在此大背景下,取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也可以理解为给国家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让路。

总之,取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本质上是一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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