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后成绩复查需要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进行申请,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提交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考试成绩复核结果也是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程序: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注意事项: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一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申请复核,其中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建设工程考试主管部门在线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复核申请表、身份证明、考试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目前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复核费用。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如果符合复核要求则会安排复核人员进行考试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