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呼公交管通[2022]23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现就强化摩托车管理,发布通告如下:

一、城区快速路、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从即日起陆续在新华大街、中山路、海拉尔大街、赛马场北路、北垣街、乌兰察布街、大学街、学苑街、敕勒川大街、鄂尔多斯大街、万通路、腾飞路、丝绸之路大道、展览馆东路、兴安路、哲理木路、昭乌达路、呼伦贝尔路、锡林郭勒路、通道街等20条城市主干路的部分路口、路段加装摩托车禁行标志。届时,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标志通行,合理规划出行路径,安全文明驾驶。

三、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

呼和浩特在没有禁摩标志的路段是可以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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