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签字最新规范用语

监理签字最新规范用语:

1、凡工程项目用表应统一使用省表或市表,不得混用;省市表不够用时自制表要报省市站备案。

2、表头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工程名称一致。

3、工程名称各责任主体名称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人一致。

4、核对各种材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的签字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5、表格中无项目内容时要打斜线;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打对号标注,当不符合规定时应采用打叉的方法标注。

6、工程资料采用A4幅面纸打印,签字栏不得打印,由各签字人分别签字,不得由资料员代替。签字必须清晰可以辨认。

7、工程资料书写签字应使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红色、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8、凡审核不合格资料监理人员应及时退回,要求报验单位限期整改。

9、坚持工程资料填制与工程进展同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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