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现在大部分工程都是经过招投标的,很多地方都实行统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合同重要的一部分)。而编制一个工程的招投标清单甲方基本都是委托第三方进行列项算量,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清单用造价软件生成各子目的综合单价(包括工料机、规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等),一旦中标,在招投标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而工程量按实结算。如果在工程过程中出现招标范围外的项目,有类似的可套用招投标清单中类似项目,没有就协商或签证,其实这些条款中都会写在合同内。
那么你说的工程造价虚高问题,从我理解出发大致分几种情况:1.甲乙双方存在利益关系(当然包括审计),把很多不存在的东西变相用签证形式结算;2.乙方老板授权造价人员故意抬高造价(工程量抛高是最直接有效的,但作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员一般都会优先考虑那些隐蔽工程,特别是机电管线等),让审计和甲方去砍,当然乙方老板会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