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审核意见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审查意见:

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已完成相关施工内容。

二、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已验收合格。

三、各工序、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及各专项验收已合格。

四、实体检测及相关功能性检测合格。

五、无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出现。

六、工程资料同步完善,真实有效,齐全。

七、对于观感质量存在的缺陷应进一步整改落实。

八、同意进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审核意见:同意竣工,请建设单位组织安排工程竣工验收

若施工单位所有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所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内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