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公交事业,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认同并遵守企业的工作理念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则。
4、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团队意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因违法违纪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除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A1或A3驾驶证。
3、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文件要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心健康,无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疾病或者病史;无吸毒或者暴力犯罪记录;着夏季工装时无裸露纹身或烟疤等;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实习期满;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5、男性在4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体重在标准范围内;女性在35周岁以下,身高1.55米以上,体重在标准范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限制。
(一)思想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认证的国外同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或专业技术能力,文字写作和沟通能力强,身体健康;(五)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从其要求。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