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审核意见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首先要对该施工技术方案作总体评价,明确提出该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其次应指出该施工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应根据工程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强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尾部应包括总监签字、监理组名称、监理组盖章和审查日期。对于召开专家审查会的施工技术方案,在监理审查意见中可列出有疑问的问题,以便听取专家意见。
该专项方案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具备施工指导作用,同意按此方案实施,请施工单位项目部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