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程序:

1、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主体质量自评结果。

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汇报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

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主体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同时工程资料验收小组成员检查验收工程资料。

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勘察)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7、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主体综合验收意见。

8、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工程质量验收意见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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