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分别是北京、上海等地区。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等城市进行试点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开始时间可以追溯到1988年,当时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同年11月28日,建设部又发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建设监理制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等城市进行试点 。
应该是8个城市,从1988年开始试点的。他们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其他还有能源、交通、两部和水电、公路系统。具体见建设部(88)建建字第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