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工程业绩: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经有关部门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申报企业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同时将人员数据上报窗口。

4、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5、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和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经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经有关部门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施工总承包贰、叁级和专业承包序列壹级资质,以及专业承包贰、叁级资质,经有关部门初审后,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6、行政许可在网站公示之后请办理资质证书领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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