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流程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之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与省级注册机构;中央企业总公司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部门、省级注册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后,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