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7条规定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的内容。
2. 这条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云南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它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以及企业应当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等要求。
3. 此外,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其他相关条款,还包括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内容。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云南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估;
(三)督促设施、设备管理者和使用者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检验、检查;
(四)督促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安全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