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办失业证明
携带失业人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在浙江省居住辖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开具失业证明。
第二步、提交申请
带失业证明、免冠寸照等资料,前往浙江省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由相关部门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若符合条件,则会发放失业证。
第三步、申领失业金
将身份证、失业证等材料提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第四步、领取失业金
当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可凭借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失业金,有些地方也会直接将失业金发放到银行卡中。
流程:
1、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条件:(同时具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