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型家庭农场申请条件

一、在农村申请家庭农场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没取消农业、非农业户籍之分的地区,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

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

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

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应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集中、稳定。从事粮食、经济作物等种植业的农场流转土地的租赁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亩以上。或者从事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农场,土地流转面积应在10亩以上或相关产业投入在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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