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3.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二)乙级资质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