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区活动板房必须是A级阻燃,活动板房前后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m; 消防车道净宽与净高不得小于4m。

2. 宿舍楼梯口、门口必须定点设置灭火器箱(内装灭火器,至少2具/箱)

精心整理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

100m2

配备

2

10

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

1200m2

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

黄沙等

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

25m2

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

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

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

和实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

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

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

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

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

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

水管和消防栓。

精心整理

7

焊、

割作业点与氧气瓶、

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

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

2m

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

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3

)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

现隐患及时处理。

12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

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

批准后,方可动火。

消防通道设计规范

1.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有些地方是9米)。

2.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两条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

4.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

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多层可做到12m×12m。

高层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7.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

8.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9.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10.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设消防车道。

11.消防道路可结合交通布置,但应考虑消防车道下的暗沟和管道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登高面设计规范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1.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x8m。

2.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3.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

4.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5.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6.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7.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8.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9.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10.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11.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染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12.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

13.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道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计算应考虑消防登高车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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