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灭火器如果处置方法不当,易引发爆炸,千万不要擅自处理。目前国家和地方对于报废灭火器回收的相关管理规定很少,并没有强制规定该由谁回收,导致一些灭火器被废品收购站回收,或者被小型黑灭火器作坊翻新,一但重新流入市场是很危险的。消防部门建议:灭火器已经明确规定报废年限的,必须在达到年限时强制进行报废。报废灭火器应回收到生产厂家或正规消防产品检测维修中心集中处理,已报废的灭火器应进行卸压、打孔、彻底拆除钢瓶等方面处理。以下八招可以检测灭火器灭火器从使用到报废是有年限规定的,那么怎样才能知道存放的灭火器是否已经报废?以下8种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灭火之后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观察。着火源是不是已经切断,周围有没有留下惨火,有没有可能会复燃。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建筑。建筑物如果温度过高,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周围如果有化工厂,炼油厂,一定要注意。灭火之后,要注意给油罐,气罐,建筑物及时降温,避免危害发生
1. 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
2. 对自行扑灭的火灾由质安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对由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的火灾,由质安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并执行公安消防部门的整改措施。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