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评价导则

[一]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方法[试行]》[水规计[2012]112号],为标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明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方法、报告编制要求等,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河流、湖泊上新建的大型水利水电枢纽。

[三]安全预评价对象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有关工程安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项目,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推荐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1. 存在。

2. 这是因为水利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其安全性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定可以提供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和指导,帮助评估水利工程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障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

3. 此外,的研究和应用也可以促进水利工程的技术进步和管理优化,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和可靠性。同时,它还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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