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建设局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和实施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等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促进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物流业发展。

(二)负责全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及征收拆迁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办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点项目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负责推进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负责市政道路(桥梁)路面、路灯的建设、维修养护、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市政道路路面临时占用、挖掘恢复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及其他各类建筑业企业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规范发展。

(五)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

(六)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

(七)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高新区交通运输企业规范发展,协调推进构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负责港航、海事工作。

(九)负责物流业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十)负责建设建筑、交通运输、物流等领域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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