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安全观的核心内涵是“四个并重”。全面系统推进核安全进程,是中国核安全观的核心要义,体现为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
——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
——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
——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
——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
核安全的核心是防止核设施和核材料在任何情况下导致核灾难,确保核设施的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和非法核活动。
这需要建造和管理安全可靠的核设施,实施严格的安全标准和制度,提高人员培训和技术水平,确保核设施及其周边的安全环境,防范核事故和核泄漏的发生,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核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