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项目总监变更流程

监理单位需要自行写请求函。内容如下:

1、抬头写关于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函。

2、写上监理公司名称:

3、把项目开工以来总监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或不足之处写出来。

4、根据总监的个人表现,我方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希望另派总监,尽快到位。

5、最后写上发函单位及日期。

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还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扩展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以下原因不得变更。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原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流程如下

一,可以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二,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含两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

在结构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岗,项目经理离岗须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离岗须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地基处理和桩基工程检测方案应在检测前到质量监督站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验收和隐蔽。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行优质结构、市优“金陵杯”的评选。质量监督站对实施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应予以记录并上网公示,情节严重需行政处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