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设置原则是什么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原则:

1.分支机构必须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2.项目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

3.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置二级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人;

4.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原则上应充分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终于值守;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证件;

7.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和专用的监督装备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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