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二、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三、 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四、 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 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
火灾监控探测器。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二、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三、 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四、 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 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
火灾监控探测器。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