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高空作业与二级危险作业的区别

一、高处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二级高处作业的高度是5M以上至15M,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020年11月6日二级高危作业包括:临时用电,绝对高度在5米以上的高出作业,其他作业,起重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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