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关注“临沂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阅读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发出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第二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
第三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现场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同时利用劝导小程序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正确佩戴头盔。对不规范佩戴的,予以纠正,直至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方放行。
不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关注“临沂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阅读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发出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第二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
第三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现场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同时利用劝导小程序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正确佩戴头盔。对不规范佩戴的,予以纠正,直至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方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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