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七项安全职责

1、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3、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5、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7、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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