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送电十不准是什

煤矿建设安全“十不准”具体为:尚未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准建设;建设、施工企业一律不准违规违法建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准承揽施工任务,不准转包;建设、施工企业一律不准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煤矿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不达标的不准建设;“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不可靠的不准建设;尚未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不到位的不准建设;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不落实的不准建设;应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不准建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进行联合试运转。 煤矿井下供电十不准:(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你看下你需要的是哪个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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