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突破”:
一是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首次纳入立法。
二是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出了条件量化、具体化的要求,创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三是将安全风险管控挺在事故隐患之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安全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管齐下,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是部门职责界定清晰,尤其是解决企业主管部门职责、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缺位的问题。
五是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制度等。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安全生产立法的一大突破。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促进经济发展。
5、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