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和监理范围如下:
(1)甲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为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3)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