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政策补发丧葬费哪里领

一、谁可以领丧葬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1.丧葬费的领取资格。参加社保缴费的职工或者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死亡以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一般为死者的继承人(家属),负责办理丧葬费的领取手续。

2.丧葬费的支付主体。过去丧葬费,由企业支付。后来随着社保基金的发展,逐渐改为统一由社保统筹基金来支付,单位负责配合职工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有关证明(比如:职工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丧葬费的领取标准是什么,如何领取丧葬费?

国家关于丧葬费的领取,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支付标准。另外,除了丧葬费以外,还可以申领抚恤金、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下面以吉林省丧葬费等死亡待遇领取为例,仅供参考。

(一)丧葬费等死亡待遇的领取标准

1.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00元。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比例计发。另外,家属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退付手续。

注意:抚恤金月标准=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 × 10 × 本人缴费年限 / 15 。

2.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1200元,并以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为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3人以上的,按12个月标准发放。另外,家属可以根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申请办理剩余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付手续。

注意: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但其遗属不享受相应的遗属待遇。

(二)如何申领丧葬费等死亡待遇

现在丧葬费等死亡待遇的办理已经简化了,一般需提供以下要件: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户籍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火化收据。

4.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亲朋即可)。

5.逝者生前领取养老待遇银行卡/折。

注意:有时还需职工单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

1.丧葬费的领取地点,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社保统筹基金统一支付。个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部门的丧葬费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即可。

2.对于参保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以后,除了领取丧葬费以外,还可以申请抚恤金,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手续。

3.关于退休待遇的申领标准,全国各地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一定要提前问号,以免漏掉本应该申领的待遇。

职工死亡以后,有关部门会要求职工家属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以此来确定继承人。比如:“证明母子关系证明”等等。而这些证明,一般要求单位来出具。对于这些奇葩的证明,你怎么看

根据社保金和财政局的文件精神。北京确实有新政策补发,2011年7月1日以后去世人员遗属抚恤金。至于去哪里领,去世人员到原单位去领取。但是办理此事之前要先咨询一下,需要什么材料。材料备齐以后办理此事宜。估计2~3个月到账,因为现在已有人办完。

根据北京市丧葬费领取的相关规定,凡是具有北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北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去世后均可享受5000元的丧葬补贴费。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去世后,经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由经办人前往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领取丧葬补贴。

丧葬费

北京市办理丧葬补贴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北京市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一式三联)

第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第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火化区居民提供死亡证明或街道、乡镇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今新政策丧葬费去。经过派出所啊,注销户口。再拿上去证明,再去试者的。乡镇企业。在办理注销办理能领取这个丧葬费。再去乡镇社会保障所申请领取。等拿上你的证件。拉萨市者的证件到了,一身钱到了,就能领取了,这个挺方便的,到了就几个工作日就能到账。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补发丧葬费的新政策刚刚听同事说的,还以为只有城里有,晚上给同学打电话聊天,说各区的政务中心都能办理,。像顺义区政务中心大厅!牛栏山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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