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防疫最新规定

一、青岛低风险区人员离开青岛的,可优先安排检测,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离青,抵达后正常工作生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措施。

二、前期已离开青岛的人员(除疾控机构协查追踪的重点人群外),由当前所在地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不再实施其他附加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疾控机构协查追踪的重点人群,继续严格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除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规定的措施外,各地一律不得“层层加码”,不得擅自增设交通管控卡口和对小区、楼宇等的限制措施。

五、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继续保持“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对在常态化防控措施之外附加其他不合理限制要求的, 要立即予以纠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法查处问责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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