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施工(设计)分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并没有与建筑法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的“二次分包”相违背。
经业主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它符合资质的分包人(包括工程主体结构);
EPC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
EPC总承包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之一,属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总承包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分包施工单位只负责工程的施工及相应的过程管理,而EPC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试运行等服务工作负责。
EPC是工程总承包的简称,工程总承包与我们常说的总承包不同的地方在于,工程总承包至少包设计和施工,有的还会有设计,施工,材料和地址勘探一起的。所以,如果是工程总承包的话,也就是EPc总承包的话,施工是由EPC总承包单位来进行施工的。
epc总承包项目由epc中标方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