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级运动员加分政策

国家二级运动员中考加分与否与是否获奖有关,中考具体加分规则情况如下:

1、区县级先进对象不再加分,但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天津二级运动员中考不加分。

根据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名、统一组织、分省市垂直管理的原则,考试成绩独立于其他成绩。这意味着,无论学生是否是天津市的二级运动员,对其参加中考考生和其他考生享有公平的考试机会,并不会在考试成绩上给予任何的加分或者减分。当然,天津市的高中招生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适当的优惠政策,但这与个人的体育运动水平和等级无关。

天津中考,国家二级运动员加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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