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可邮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特别程序:公示3个自然日,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3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5、送达 电话或短信告知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特别程序:公示3个自然日,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3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5、送达 电话或短信告知办理结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