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面积要看是什么建筑:
一、民用建筑:
注意: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局部增加
2、裙房与主题设置防火墙分隔,裙房可按单多层确定
特殊要求: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²; 2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²;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²。
二、厂房:
注意: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
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局部增加
三、仓库:
注意:
1、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2、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解决办法如下:
一、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把地下室分割为8个防火分区,且每个分区面积均不大于500㎡。
二、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把地下室分割为4个防火分区,且同时全部加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允许的防火分区面积翻倍),每个分区面积均不大于1000㎡。
三、地下室的功能作为地下车库(需要有汽车进、出的坡道联系地面)和设备用房,,且全部加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把地下室分割为2个防火分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1000㎡,加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可以增加到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