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不胜二次鉴定后核定伤残津贴基数计算方法

1、工伤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举例说明: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x85%。

2、工伤伤残等级为五、六级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总得来说,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五、六级伤残。

遭遇工伤是每个劳动者不愿面临的难题,为了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除了了解清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外,还需要了解清楚工伤伤残津贴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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