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
三、拟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八、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九、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措施。